根据中大研字[2015]11号文件精神,经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研究,特制订本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审委员会成员
组长:李后卿
成员:罗爱静、胡德华、陈先来、文庭孝、王洁、研究生待定
二、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选对象
符合学校要求的全体研究生
四、评审细则
(一)申请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基本分(满分100分,其中课程学习成绩占90%、上课出勤率占10%)
1、课程学习成绩(占90%):以平均绩点为依据进行计算。
2、上课出勤率(占10%)
缺课扣1分/次
请假扣0.8分/次
迟到、早退扣0.5分/次
说明:出勤分=(总考勤次数-总扣分)*10/总考勤次数
(三)加分
1、科研论文(以48365365为署名单位、读研期间正式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
第一作者(含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正式发表的SCI、SSCI论文:6分/篇
第一作者(含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正式发表的EI、ISTP论文:4分/篇
第一作者(含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第排名二)正式发表的CSSCI、CSCD 论文:3分/篇
在其他公开出版的期刊(增刊除外)正式发表的论文:1.5分/篇
全国性学术会议入选论文(以入选通知或论文集为准)及核心期刊增刊:0.5分/篇
研究生论坛获奖论文:0.5分/篇
说明:计算论文加分时,以本单位牵头发表的论文,研究生排名在第二名以后的按后附科研合作系数表递减给分。以中南大学但非信息安全与大数据研究院医药信息系署名发表的论文,减半计算。以非中南大学署名发表的论文,再减半计算。同一篇论文以最高分值计,不重复计算。
2、科研学术获奖
各类级别获不同等级奖项加分表(每项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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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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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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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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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和学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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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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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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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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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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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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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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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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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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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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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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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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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本单位署名的获奖,研究生排名在第二名以后的按后附科研合作系数表递减给分。以中南大学但非信息安全与大数据研究院医药信息系署名的获奖,减半计算。以非中南大学署名的获奖,再减半计算。
五、评审国家奖学金时,所有加分使用的论文或获奖,只能使用1 次,不能在以后的评审中再次使用。
六、申报人员先上交纸质申报材料,然后以公开答辩形式申报。
七、结果监督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接受全系师生员工监督,评定结果将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院办反映,逾期不作处理。
若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者将严肃处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自负。
信息安全与大数据研究院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