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014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已有成果,继续按照“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两个拓展、两个结合”,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良好学术环境,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实现“中国梦”作出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力协作,落实工作保障
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有效动员,加强协同,加强顶层设计,更加注重整体推进和局部突破,抓好督促落实工作。全国领导小组成员要分头参加2-3场省级集中宣讲教育活动,积极指导参加高校、科研院所宣讲教育活动。
各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要研究如何建立完善深入持久开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落实宣讲教育的资金和条件保障,做好全省宣讲教育工作的总体谋划和组织落实。努力探索宣讲教育有效推进的方式方法,调动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扩大宣讲教育的覆盖面,使高校、科研院所在建立宣讲教育长效机制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使宣讲教育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抓好集中宣讲,树立品牌,扩大工作覆盖面
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北京市人民政府继续联合在人民大会堂举办首都高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邀请德学双馨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科领域的院士、专家,面向首都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究生新生作宣讲报告。
全国宣讲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自发挥自身优势,联合各省(区、市),重点加强对985、211高校和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科研院所的指导督促,努力实现宣讲教育全覆盖。
各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集中宣讲教育活动计划和方案,针对宣讲对象,邀请院士专家作宣讲报告。探索宣讲教育效果评估机制,做好总结工作,不断提高集中宣讲活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加大对集中宣讲活动的宣传力度,扩大全社会对宣讲教育的认知,营造良好的宣讲教育氛围。
三、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宣讲教育常态化
举办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研究生座谈会,邀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作者围绕主题进行交流讨论,探索建立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自我教育的长效机制。
以985、211高校和具有博士授予权的科研院所为重点,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对宣讲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动研究生培养单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宣讲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将宣讲教育贯穿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使每个研究生都能不间断地接受科学道德教育;推动高校针对高年级本科生制定宣讲教育计划和方案,适时开展宣讲教育工作;督促高校、科研院所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纳入教师、科研人员职业培训体系,以研究生导师为重点,面向全体教师、科研人员开展宣讲教育,使宣讲教育融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学科发展、人才培养中;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四、创新宣讲教育形式,拓展教育载体,深化教育效果
推动集中宣讲与研究生第二课堂相结合,充分发挥研究生自我教育功能,利用研究生党团组织、研究生会的优势,将宣讲教育与研究生党建、校园文化活动、学术活动相结合。
编印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读本。推动建立网络宣讲教育平台和开发网络教育课程,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在网站建立相关栏目,发挥新媒体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讲教育。
五、加强宣讲教育队伍建设,提升宣讲教育工作能力
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继续扩大宣讲专家队伍,并定期举办宣讲专家交流研讨会,增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专家间的联系与沟通,引导和激励宣讲专家发挥更大作用。
各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进一步做好省级宣讲专家队伍建设,建立沟通机制,充分调动宣讲专家的积极性、主动性,丰富宣讲教育内容,增强宣讲教育的针对性,提高宣讲教育的效果。
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继续举办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院(研究生处)负责同志专题研究班,通过剖析国内外典型案例,探讨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新举措,提升宣讲教育工作水平,探索建立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新思路。
六、加强宣讲教育的总结和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状况调查。面向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从宣讲专家、宣讲对象、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的角度开展调查,深入了解宣讲教育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宣讲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围绕科研诚信建设和营造良好学术环境,以集中宣讲教育活动为重点,树立宣讲教育品牌,突出各地宣讲教育特色,形成经常性的宣传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宣讲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
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工作 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完成 时间 |
牵头部门 |
参与部门 |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力协作,落实工作保障 |
1.召开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
3月 8月 |
中国科协 |
教育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 |
2.制定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2014年工作要点 |
4月 |
中国科协 |
教育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 |
3.明确全国领导小组成员分头参加的省级集中宣讲教育活动和高校、科研院所宣讲教育活动。 |
8月 |
中国科协 |
教育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 |
4.各省区市制定本级宣讲教育2014年工作计划 |
6月 |
各省区市科协 |
各省区市宣讲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二、抓好集中宣讲,树立品牌,扩大工作覆盖面 |
5.举办首都高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 |
9月 |
中国科协 |
教育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北京市人民政府 |
6.各省区市举办省级集中宣讲教育报告会 |
12月 |
各省区市科协 |
各省区市宣讲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7.全国领导小组成员分头参加省级集中宣讲教育活动 |
12月 |
中国科协 |
教育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 |
8.加强对985、211高校和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科研院所的指导督促,努力实现宣讲教育全覆盖。 |
12月 |
教育部 |
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中国科协 |
三、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宣讲教育常态化 |
9.举办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研究生座谈会 |
8月 |
中国科协 |
教育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 |
10.推动研究生培养单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宣讲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将宣讲教育贯穿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使每个研究生都能不间断地接受科学道德教育; |
12月 |
教育部 |
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中国科协 |
11.推动985、211高校针对高年级本科生制定宣讲教育计划和方案,适时开展宣讲教育工作; |
12月 |
教育部 |
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中国科协 |
12.督促985、211高校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纳入教师职业培训体系,以研究生导师为重点,面向全体教师开展宣讲教育; |
12月 |
教育部 |
有关省区市教育厅(教委)、中国科协 |
13.推动科研院所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纳入科研人员职业培训体系,面向全体科研人员开展宣讲教育; |
12月 |
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 |
中国科协、教育部 |
14.推动985和211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
12月 |
教育部 |
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中国科协 |
四、创新宣讲教育形式,拓展教育载体,深化教育效果 |
15.编印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读本 |
9月 |
中国科协 |
教育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 |
16.推动建立网络宣讲教育平台和开发网络教育课程 |
11月 |
中国科协 |
教育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 |
五、加强宣讲教育队伍建设,提升宣讲教育工作能力 |
17.扩大宣讲专家队伍,举办宣讲专家交流研讨会 |
8月 |
中国科协 |
教育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 |
18.举办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院(研究生处)负责同志专题研究班 |
8月 |
中国科协 |
教育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 |
六、加强宣讲教育的总结和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19.开展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状况调查 |
12月 |
中国科协 |
教育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 |
20.以集中宣讲教育活动为重点,树立宣讲教育品牌,突出各地宣讲教育特色 |
12月 |
中国科协 |
教育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各省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