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大研字[2012]43号文件精神,经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研究,特制订本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选对象
符合学校要求的全体研究生
三、评审细则
(一)申请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基本分(满分100分,其中课程学习成绩占90%、上课出勤率占10%)
1、课程学习成绩(占90%):以平均绩点为依据进行计算。
2、上课出勤率(占10%)
²缺课扣1分/次
²请假扣0.8分/次
²迟到、早退扣0.5分/次
说明:出勤分=(总考勤次数-总扣分)*10/总考勤次数
(三)加分
1、科研论文(以医药信息系为署名单位、读研期间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
Ø第一作者(含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正式发表的SCI、SSCI论文: 6分/篇
Ø第一作者(含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正式发表的EI、ISTP论文: 4分/篇
Ø第一作者(含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第排名二)正式发表的CSSCI、CSCD论文:3分/篇
Ø在其他公开出版的期刊(增刊除外)发表论文的论文: 1.5分/篇
Ø全国性学术会议入选论文(以入选通知或论文集为准)及核心期刊增刊:0.5分/篇
Ø研究生论坛获奖论文: 0.5分/篇
说明:计算论文加分时,以本单位牵头发表的论文,研究生排名在第二名以后的按后附科研合作系数表递减给分。以中南大学但非医药信息系署名发表的论文,减半计算。以非中南大学署名发表的论文,再减半计算。同一篇论文以最高分值计,不重复计算。
2、科研学术获奖
校级和学会级:一等奖2分/项;二等奖1分/项;三等奖及其它0.5分/项
省部级:一等奖6分/项;二等奖4分/项;三等奖及其它2分/项
国家级:一等奖10分/项;二等奖8分/项;三等奖及其它6分/项
说明:以本单位署名的获奖,研究生排名在第二名以后的按后附科研合作系数表递减给分。以中南大学但非医药信息系署名的获奖,减半计算。以非中南大学署名的获奖,再减半计算。
四、评审国家奖学金时,所有加分使用的论文或获奖,只能使用1次,不能在以后的评审中再次使用。
五、结果监督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接受全系师生员工监督,评定结果将进行公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系里反映,逾期不作处理。
若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者将严肃处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自负。
医药信息系
2014年9月23日